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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多地燃气销售政策浮出水面 民生气量覆盖率或低于去年

时间:2023-03-14 20:29|来源:民生频道网|编辑:张强| 网友评论
 
民生频道3月14日讯(煜棣 通讯员孙皓翎)近日,受居民用户和燃气行业上下游共同关注的中石化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有了新消息,河北、广西、山东等地燃气行业单位透露了当地中石化公司拟订的合同签订计划,民生气量气价覆盖率普遍低于去年,或无民生气量相关约定。
      据河北省燃气行业单位获取的当地上游销售价格政策,今年中石化4-10月合同量拟仅按去年同期合同量的80%签订,在量减的同时,价格可能上涨10%左右,截止目前无民生气量。
   (图片由中国燃气集团提供)
     不宁唯是,同在北方地区的山东省合同签订落实的形势也并不理想,据接近当地中石化的行业人士透露,中石化因非管制气源占比不足,无法完成相应的民生气量核定和保供,当地公司大概率将按照中石化总部统一部署,不排除继续压量减供。
     位于我国南方的广西省,近期也收到行业路透消息称,当地中石化公司在发给下游的需求量确认文件中,也明确没有民生气量,价量对比去年也存在明显涨价情况。这些均与国家发改委保价保量和民生合同单独签订的具体政策规定不符。
      2022年冬季供暖期,我国北方部分地区出现了天然气限供停气的现象,导致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对农村“煤改气”用户。问题出现后,国家加大保供力度,下游企业高度配合,及时缓解了停气现象。
      据了解,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是上游气价高,合同气量不足。其实国家早有政策要求,民生用气合同应保价保量签订。但合同总气量被中石化等上游企业压减,政策要求一再被无视,无法落实,影响居民用气。
     为防范去年的情况再度重演,近期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民生用气范围,包括居民用气、农村居民“煤改气”、集中供热用气、公交及出租车用气,并要求“上游供气企业按照居民门站价格足额保障居民用气需求、农村居民“煤改气”用气需求”。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签订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在2月底前组织上下游完成本年度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民生用气合同单独签订,同时,给上游企业立下了保供“军令状”。
     此举一出,引来了居民的广泛认同和赞扬,纷纷表示今年冬天可以放心了。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游气源企业尚未完全执行国家发改委政策要求。天然气行业人士透露,截至目前,中石油已部分完成居民气量核定工作,但是中石化、中海油两家央企均未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联络企业开展居民气量核定工作,更不用说签订保量保价的民生供气合同的事情了。对此,不少居民表示担忧,害怕今年供暖期再次出现“气荒”现象,影响正常生活。
     3月7日,中石化新闻办称,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于2月中旬确定了2023年中长期天然气合同签订方案,预计3月底前全面完成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并表示目前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的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进展顺利,正在开展居民用气量的核定。
     对此,行业知情人士表示,此事并不属实。且不说情况是否属实,单从时间来看,中石化就已违背政策规定。要知道,按照国家发改委政策要求,中石化气量核定及民生合同签订工作早应在2月底完成,如今非但毫无眉目,还单方面更改了政策时间节点,混淆视听。
      这一情况在上述河北、广西、山东等地行业组织透露的各地中石化相关价格政策和合同签订规则中进一步得到了体现,今年对于政策落实依然不容乐观,按照目前没有民生用气量、量减价涨的趋势,今年冬季居民用气大概率再次遭遇大面积气荒现象。
     居民用气保量保价合同的顺利签订,对于居民用气的稳定供应是非常关键的。为避免今年冬季取暖期再次出现停气限供的情况,政企各方务必使出最大力气,促使上游气源企业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落实签订2023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工作,足额保障居民用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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